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专业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2023年11月8日,财政部制定了《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
税计顾问:
1、提供日常财税知识咨询,包括电话咨询、上门咨询、网上咨询。
2、指导或协助企业办理日常涉税事项;
3、协助或指导企业进行财税知识培训,免费参加所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
4、定期组织客户参加税务咨询列会;
5、每月发放一期《税务咨询信息》,每年赠送《企业财税法规汇编》。
6、委托人要求的其他业务。
总账的建账原则主要有以下几项:
(l)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总账具有分类汇总记录的特点,为确保账簿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提供会计要素的完整指标,企业应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经济业务的内容建立总账,其总账科目名称应与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一致。
(2)依据企业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选择总账格式。根据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总账的格式主要有三栏式、多栏式(日记总账)、棋盘式和科目汇总表总账等。企业可依据本企业会计账务处理程序的需要自行选择总账的格式。
(3)总账的外表形式一般应采用订本式账簿。为保护总账记录的完整,总账一般应采用订本式。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总账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账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盖章,以防失散。但科目汇总表总账可以是活页式。
会计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涉及到企业的资金流转和财务核算。建账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基础,而做账则是对账务进行、细致的分析和整理的过程。只有做好这两方面的工作,才能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