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观照明规划设计的原则
1、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及历史文化特色进行进行规划。规划设计过程中,应突出城市特色,或现代繁华,或富含历史文化,或富含民族风情等,根据城市定位确定灯光定位,形成一个整体规划。
2、景观照明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同步。根据城市规划区域功能的特点进行方案设计,确定各灯光景区的表现主题,如商业区要求炮洒变幻、气氛热烈,行政中心区则要求庄重大方、高雅严肃,旅游区要求温馨祥和、绚丽多采。
城市景观照明应满足功能性照明的需要,即要满足道路照明、广场照明等功能的要求,又要保障市民生活、交通、夜景活动的和方便。景观灯光与自然环境、建筑环境、人文环境和城市区域功能和谐一致。
突出区域特征,如办公区、商业区、文化娱乐区、休闲区、居住区、自然风景区及文物古迹等,突出景观元素,重点表现塑造有个性的照明对象,突出城市文化特色和内涵。
主题文化型公共区域灯光设计
主题性为主,照明设计需要针对区域内的照明载体进行烘托式的景观照明设计,特别是主题建筑、景观小品等载体的灯光设计,在设计的时候就要详细分析载体的结构与内涵,虚实结合,从而强化文化主题,营造文化艺术氛围。
不设置路灯木桩,但通过树木投光灯和房屋筒灯在人行道上投射出充足的光线。既不影响原有庭院布局,又保证夜晚照明效果,芝加哥很多庭院照明都采用这种布局。注意:树木投光灯和房屋筒灯要充分考虑房屋面积、庭院面积和树木大小,合理安置摆放。